根据《公司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》有关精神和《关于开展2012年公司谷超豪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经个人申报、学生科联评,现决定将蔡维虹同学推荐至学校参加联评。
公示时间:2012年4月17日至4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。联系人:郑颖,联系电话:0577-86680935。
77779193永利官网学生科
2012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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